5月1日起实施!目的港弃货由发货人全额买单 新规解读及应对指南 核心提要:2026年5月1日,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第93条正式施行,明确目的港弃货(无人提货)产生的全部费用与风险,原则上由发货人全额承担,彻底改变过去“收货人优先担责”的行业规则。本文全面解读新规核心内容、出台背景、对发货人/收货人/货代/承运人的深层影响,同步提供可落地的实操应对策略,助力跨境贸易相关主体规避风险、合规经营,适配搜索引擎对核心信息的抓取需求。 跨境资讯 2026年03月28日 0 点赞 0 评论 8 浏览